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新增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精神,持续推进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激发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经研究决定,现将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列为今年新增社会化评委会,吉林通用航空技术学院等32家事业单位列为今年新增职称“评聘结合”单位,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列为今年新增职称“自主评审”企业(详见附件)。

希望新增的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在省人社厅指导下,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程序开展好2023年度的职称评聘工作。

附件:2023年第一批新增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xlsx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