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建筑、电子、交通工程专业部分参评人员职称答辩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市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建筑、电子、交通工程专业相关级别部分职称申评人员答辩面试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面试人员范围

 在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建筑、电子、交通工程专业相关级别职称符合申报条件、评前公示无异议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因参评人员较多,本次答辩未包括相关专业的全部人员,剩余人员将陆续组织答辩,请注意查收短信并持续关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二、答辩面试日期、地点

7月29日、30日(不同专业的具体报道时间请详细查看附件表格)。其中,参加上午答辩面试的当日7:00准时入场,参加下午答辩面试的当日11:40准时入场。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北侧乾元美术馆(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100号),答辩面试人员从乾元美术馆北门进入候考室(具体位置请参考本通知附件3平面示意图)。

三、答辩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方式。每个人的答辩面试时长为4分钟。首先由职称申报人进行1分钟的业绩自述,然后进入3分钟的问答环节。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面试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面试。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答辩面试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面试顺序现场公布。

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缺考、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失去参评资格。

4.由于道路施工,交通拥堵,请参加答辩人员合理规划出行,避免迟到。

联 系 人:张喜斌、徐文龙、杨忠利

联系方式:84606561、84606568、8460635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责编:黄克峰)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

附件1 2023年7月29日答辩面试人员及报到时间.xlsx

附件2 2023年7月30日答辩面试人员及报到时间.xlsx

附件3:答辩场地平面示意图.doc